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Y20-SH10-GC314/ZB-XQKTSYB-2020-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浙江油田公司石油天然气勘探评价总体部署,在湖北荆门探区远安区块开展宜201H5-1井页岩气开发任务。宜201H5-1井为宜201H5平台的水平井,位于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八角村4组(傅家畈自然村),该井设计井深5334m(斜深),水平段长1500m。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除甲方负责的井位论证、勘定、申报及批复、钻前工程、测井、清洁化水基压滤液拉运处理、套管、采油树和实施过程监督外,乙方总承包作业包括钻井工程、钻井液、定向、旋转地质导向、常规导向、录井(含元素录井)、固井、清洁化生产(含油基岩屑处理)、噪音补偿、套管运输、旋转下套管服务、井控、岩屑管理(搭防雨棚,修地坪、围堰等)、生活区租地及退耕,设备搬安、部分材料(钻头、螺杆、套管头、进口破裂盘阀等)供应、套管试压等钻井工程一体化的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招标控制价为:2968万元(不含税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钻井周期为自一开至完钻135天。
2.4 实施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2.5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6 主要技术要求
2.6.1、执行标准与规范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相关标准:
(1)SY/T 5972-2009《钻机基础选型》
(2)SY/T 6199-2004 《钻井设施基础规范》
(3)SY/T 6586-2014 《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
(4)Q/SY 1506-2012 《钻井液液气分离器》
(5)Q/SY 122-2007 《探井钻井设计规范》
(6)QGHBYT 136-2014 《开发井(含评价井)钻井、录井、测井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7)QGHBYT 350-2014 《开发评价井钻井设计实施细则》
(8)SY/T 5965-2003 《油气探井钻井地质设计规范》
(9)Q/SY 128-2015 《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
(10)Q/SY 1552-2012《钻井井控技术规程》
(11)SY/T 6426-2017《钻井井控技术规程》
(12)SY/T 5088-2017 《钻井井身质量控制规范》
(13)SY/T 5412-2016 《下套管作业规程》
(14)SY/T 5374.1.2-2016《固井作业规程》
(15)SY/T 5480-2016 《固井设计规范》
(16)SY/T 6592-2016 《固井质量评价方法》
(17)Q/SY 66—2003 《石油钻井井身质量 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18)Q/SY 67-2007 《地质录井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及验收规范》
(19)SY/T6293-2008 《勘探试油工作规范》
(20)SY/T 5840-2007 《钻井液用桥接堵漏材料室内试验方法》
(21)GB/T5005-2010《钻井液材料规范》
(22)SY/T 5559-1992 《钻井液用处理剂通用试验方法》
(23)SY/T 5377-2013 《钻井液参数测试仪器技术条件》
(24)GB/T 16783.1-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现场测试 第1部分:水基钻井液》
(25)GB/T 16783.2-2012《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现场测试 第2部分:油基钻井液》
(26)GB/T 29170-2012 《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实验室测试》
(27)GB/T 33581-2017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 固控设备评价》
(28)GB/T 5005-2010 《钻井液材料规范》
(29)GB/T 059-2017《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30)GB/T 31033-2014 《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技术规范》
(31)《浙江油田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五版)
(32)浙油字〔2016〕71号 《浙江油田公司钻井、井下作业(含压裂、试油)违规处罚管理办法(试行)》
2.6.2、主要技术要求
2.6.2.1、施工进度达到设计要求。
2.6.2.2、施工质量达到经甲方批准的《宜201H5-1井钻井地质设计》、《宜201H5-1井钻井工程设计》、《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合同》等相关设计要求。
2.6.2.3、中标人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和质量、安全、环保督查。
2.6.2.4、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施工作业资料应当齐全、准确、清晰、规范、整洁。
2.6.2.5、安全事故为零,环保无污染、无泄漏,成果资料无泄密。
2.6.2.6、单井项目实施过程中,钻井、录井、固井等单项施工方案(或设计)变动的,须得到甲方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
2.6.2.7、钻井井深、水平段长、箱体钻遇率等技术指标以甲方审批后的设计为准。
2.6.3、主要约定
2.6.3.1、项目名称: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2.6.3.2、服务方式:由中标人负责整体承包服务,包工、包料(明确甲供的除外)、包质量安全环保、包工期。
2.6.3.3、宜201H5-1井位于湖北省远安县茅坪场镇八角村4组(傅家畈自然村),自确定中标人,在井场具备的条件下,中标人必须组织搬家,否则视为违约。
2.6.3.3.1 由中标人组织参与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项目实施的相关队伍资质,均需满足浙江油田公司要求。
2.6.3.3.2完井固井质量达到合格以上,并满足压裂要求,若固井质量不合格(经过补救措施可以实施页岩气储层压裂改造作业),则由中标人全额支付因固井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补救措施作业费用,同时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500,000元)。若因固井作业造成钻井报弃(无法实施页岩气储层压裂改造作业的),乙方承担原井场重新补钻新井任务及费用,同时支付违约金伍百万元(¥5,000,000元)。
2.6.3.3.3原则上必须使用中石油入网厂家生产的油化剂产品,井控装置、套管头满足中石油入网资质,并提供相关材料书面证明,要求提供材料满足钻井工程设计要求及施工需要。
2.6.3.3.4 钻井进尺以甲方审批后的设计为准;钻井进尺及施工工序若与设计不符,则按施工情况予以增减,最终以甲方认定的实际工作量确认单为准结算。
2.6.3.3.5 其他约定:1.一部钻机型号ZJ70LDB(含)以上,带顶驱;2.三开采用油基泥浆;3.配备泥浆不落地处理装置,能实现全井岩屑随钻处理,达到清洁化生产的要求;4.配合做好测井、单井评价等合作方工作;5.其他技术标准及要求参照招标文件;6.以高施工效率项目管理为核心,强化工程与地质有机结合,对总承包项目实行一体化组织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其经营范围内须包含钻井工程工程相关服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须包含钻井类相关服务。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中标单位与证明不符,招标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相应违约金。
3.3人员、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页岩气水平井钻井一体化工程的能力,施工队伍的装备水平、人员素质、以往施工业绩、技术支撑及后勤支持保障能力,能够满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及附件(钻井队伍要求)),对完成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服务施工任务、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开完工时间有能力保证。投标人须具备一部钻机型号ZJ70LDB(含)以上,带顶驱的设备,且钻井主体设备要求自有,严禁以租赁、挂靠、合作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属队伍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等)。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独立完成过页岩气水平井钻井施工。
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②交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注: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2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但宜201H5-1井钻井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主体部分即钻井工程不允许分包;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时队伍使用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作业队伍相关制度及规定。
3.6.4投标文件中须包含HSE文件;投标人须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
3.6.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8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标段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刘娜314标书款”;
③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dq_hyjaliuna@cnpc.com.cn,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5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五、递交投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会导致废标。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刘娜314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公告4.3条款相同。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刘娜、白晓旭
电子邮件:dq_hyjaliuna@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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