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宣庆小区新增主体改造、新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0100G20092招标编号:HTCL-203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宣庆小区新增主体改造、新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主体改造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配套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宣庆小区新增主体改造、新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宣庆小区内
2.3建设规模:房屋外墙保温改造;更新屋面雨水口;单元楼梯间扶手粉刷;更换单元声控灯及对讲门禁;单元楼梯间电缆槽盒及线缆改造;单元楼梯间踏步修缮;室外楼梯修缮;单元排水口管线改造;楼内分户管网改造;更新单元平衡阀及单元阀门;增加单元宣传栏。增加小区道路雨排系统;增加小区监控;小区人行门禁系统;修复粉刷门楼;新增保安亭;更换小区封闭围栏;更换小区人行通道、消防通道铁艺门;更换小区围栏;增加不锈钢宣传栏;广场修复;施划小区室外停车位;增设垃圾分类处理;增设太阳灯;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增设智慧社区系统,整套硬件及软件设备设施。
2.4定标方法:票决定标(逐轮票决定标)(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招标控制价:
********.86元
2.6计划工期:92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0月31日)
2.7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宣庆小区新增主体改造、新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项目经理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期间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连续 6个月(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企业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情况进行说明,承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情形。
3.6项目管理机构最低配置要求:施工员(工长)不少于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不少于1 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业绩评分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0年7月3日11时至2020年7月8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购买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潜在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4.3 如图纸等资料过大时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4.4潜在投标人应在2020年7月8日11时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 9 时 30 分,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递交方式:要求投标人将生成的电子投标书XML格式文件和GBQ6版本分别按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09时30分。
8. 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潜在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2017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6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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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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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六顺街167号
联系人:郝赫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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