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平安中国”主题微电影摄制网上询价公告网上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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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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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音像制作服务 配置要求: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平安中国”主题微电影摄制项目。(二)项目类别:剧情微电影(三)项目要求:根据采购方提供创意方案及相关要求,进行重庆市涪陵教育矫治所“平安中国”主题微电影拍摄及后期制作。包括编剧、导演、主演、摄像、场记、统筹、灯光、录音、服装、化妆、道具、场景、剪辑、合成、配音、音乐、音效、特效、字幕等等。成片时长20分钟以内, 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 ¥75,000.00 | 1(件) | ¥75,000.00 |
供应商报价时须上传能够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印章),并保证上传资料属实且清晰可见,如果报价未上传资料,需方可不采纳报价。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平安中国”主题微电影创意方案及具体要求完成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最终形成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的电子文件和有封面设计的刻录光盘(5份)提交验货。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脚本、导演、演员、服化道、拍摄、剪辑、音乐、特效、字幕、后期合成、差旅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供方提供的服务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向需方提供采购项目正式发票,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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