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001 (招标编号)的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19年第九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19]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杏锦路与海翔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档案库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用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等5个部分。拟建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中包含档案库房及相关档案工作用房;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2个,地上非机动车位42个。计容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容积率2.98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095.8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775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 。

2.6.2.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岩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绿建设计、给排水、电气、施工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有线电视、三网合一、景观绿化、门窗幕墙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专业工程,最终实施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复和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1 年 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24 09:00:00 至 2020-07-06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保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电子原件(加盖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电子印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0-08-06 09:0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77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46.8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22层 ;

邮编: 361021 ;

电话: 138*****729

传真: / ;

联系人: 洪素萍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室 ;

邮编: 361012 ;

电话: 153*****085

传真: / ;

联系人: 王慧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号: ****************3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监督部门、地址及电话修改为:“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
市集美区建设与交通局;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 1号,联系电话:****-*******”。
二、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
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①、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
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
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交易平台要求决定是否要求备注)。招标人
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 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
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
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投标人须按***号文
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
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不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在开标当日应未失效,否则视
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
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出具且内容应满
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如: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函额度等,具体详投标
须知附件三或《专用本》另附格式),并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电子原件(加盖
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电子印章)附在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部分,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设计周期修改为:“方案设计优化:10 日历日;初步设计:30
日历日;施工图设计:50 日历日。”
四、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投标
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08-06 09:00:00 (北京时间);商务文件和技术
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工程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修改为:“要求澄清的截
止时间: 2020-07-30 17:00:00 (北京时间)之前。”
六、本工程第五章第二节设计任务书设计要求2修改为:“建筑外观为嘉庚风格,地下设一
层地下室,设置停车库及设备用房,战时地局部为人防工程。地上11层,一层设置消防控制室、
目录室、配电用房、发电机房,查阅登记室、新风系统室、展览厅、服务大厅、现行文件阅览
室、现行文件保管室、卫生间等层高5.1米,二层设置利用者休息室、电子档案接待室、外包服
务用房、计算机房、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餐厅、新风系统室、开放档案阅览室、音像档
案阅览室、未开放档案阅览室、电子文件采集室、中心控制室、办公室、卫生间等层高4.80 米,
三层设置装订室、对外利用复印室、裱糊修复室、档案保护静电复印室、仿真复制室、档案有
害生物防治室、去酸室、新风系统室、出版发行室、展览加工制作室、编目室、修史编制室、
整理室、消毒室、除尘室、接收室、卫生间等层高4.20米。四层~十一层档案库房、新风系统室
等层高应不小于4.20米,库房荷载按密集架计算。考虑室内外高差 0.45m,按嘉庚风格因素,
建筑总高度 50.5米。消防方面,除档案库房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外,其余采用消火栓灭火系
统并配置手提灭火器。空调方面,除档案库房外的区域采用变频变冷媒流量中央空调系统,档
案库房采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电梯机房以及计算机机房设分体式空调。
七、本工程图纸部分补充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版),请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澄清与修
改”的“其他文件”中自行下载。
八、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与本次发布的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次答疑
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内容为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7 月2 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0年 7 月 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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