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001 (招标编号)的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19年第九批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19]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项目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集美区档案综合大楼(设计) ;
2.2. 建设地点: 杏锦路与海翔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档案库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对外服务用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等5个部分。拟建总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包含地上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中包含档案库房及相关档案工作用房;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2个,地上非机动车位42个。计容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容积率2.98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1095.8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775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及日照分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指标核算(含面积预算))、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 。
2.6.2.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岩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绿建设计、给排水、电气、施工用水用电、正式用水用电、有线电视、三网合一、景观绿化、门窗幕墙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专业工程,最终实施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复和业主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21 年 4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24 09:00:00 至 2020-07-06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保担保手续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电子原件(加盖银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电子印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0-08-06 09:0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各招标人(代理机构)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对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线下验证登记,在开标后根据截止时间前登记的结果录入开标辅助系统中人员验证环节。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775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46.8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22层 ;
邮编: 361021 ;
电话: 138*****729 ;
传真: / ;
联系人: 洪素萍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室 ;
邮编: 361012 ;
电话: 153*****085 ;
传真: / ;
联系人: 王慧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标签: 综合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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