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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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编号:P-DY-20-********
二、采购单位名称:贵州大田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三、采购标的名称: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编码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行项目备注 |
---|---|---|---|---|---|---|---|
1 |   | 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 1 | 个 | 2020-08-31 |   |
四、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贵州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于2003年11月开工至2006年10月机组投运,其间由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贵州大田河落生、大地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经贵州省水利厅核准批复,批复文号:黔水保[2003]34号。根据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生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小水电缺项审批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黔水农(2020)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大田河落生、大地电站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需开展以下工作: 1、水土保持监测(含报告、总结、报表)2、水土保持监理(含报告、总结)3、水土保持验收(评估、总结报告,组织专家现场检查、验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考虑原“落生、大地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由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写,便于开展此项工作,保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第二十七条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有关规定。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七、公示期限:2020-07-02 至 2020-07-09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物资公司联系。
采购联系人:石琼电话:****-*******
联系地址:电子邮箱:********0@qq.com
物资公司联系人:石琼电话:175*****996
联系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北路8号电子邮箱:********0@qq.com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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