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丹阳市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丹阳市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等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丹卫采标(2020)公字第4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人民医院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一标段: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丹卫采标(2020)公字第4号-01】:*******
二标段: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丹卫采标(2020)公字第4号-02】:450000元
四、采购内容:
一标段:肝功能剪切波量化超声诊断仪【丹卫采标(2020)公字第4号-01】:
数量:1;单位:套
二标段: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丹卫采标(2020)公字第4号-02】:
数量:1;单位:台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五、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相关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一标段:不接受;二标段:不接受。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付款方式:
一标段:安装验收合格付70%,正常使用六个月付20%,一年付5%,二年付清。
二标段:安装验收合格付70%,正常使用六个月付20%,一年付5%,二年付清。
八、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北京时间08:30】--2020年6月15日【北京时间23:59】
3.没有进行网上报名的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一标段需缴纳30000元投标保证金;二标段需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本项目为便于投标保证金的现场确认、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等工作,建议通过本企业的账户以银行汇票(尽量使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形式递交。
投标保证金因现场无法确认是否到账以及交纳的准确性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户名称:丹阳市卫生装备采购管理中心
开户行:建行丹阳迎春路支行
账号:****************9999
2.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证明的前提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形式:
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十四、开评标时间:2020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4:30】
十五、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发区兰陵路88号)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丹阳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联系人:岳立新电话:****-********
联系地址:丹阳市新民西路2号
代理机构:丹阳市卫生装备采购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晓燕电话:****-********
传真:****-********邮箱:dyypzb@163.com
联系地址: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6室(开发区凤凰路)
十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5日。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十八、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名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日前一天(北京时间)12:00前通过网上办事系统确认是否参与投标,未确认的将被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为失信行为。
3、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点击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上注册。
(2)CA证书办理
CA证书办理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
CA办理窗口;咨询电话:****-********
注:原已办理工程CA的供应商,仅须前往CA办理地点激活政府采购功能。
(3)诚信库入库
通过CA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
(4)CA登录及系统操作咨询渠道:
十九、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事先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在微信公众号“镇江发布”中了解《关于全面使用“镇江健康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的通告(第10号)》。
2.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镇江健康码(事先使用“镇江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申领镇江健康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5)
客服电话:400-998-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超声诊断仪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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