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山东省果树研究所中东欧果树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本级】山东省果树研究所中东欧果树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山东省果树研究所中东欧果树科技合作创新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或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证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且在本单位注册;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 2999.007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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