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中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3日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8-20****-*******-****采购品目:服务器 预算金额:3,992,200.00元
代理机构: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项目负责人:莫小姐项目经办人:陈先生
项目概况
东莞市中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人民政府副楼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8-20****-*******-****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3,992,200.00
最高限价(如有):3,992,200.00
采购需求:
东莞市中堂镇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人民政府副楼四楼招投标服务所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
2020年07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镇人民政府礼堂一楼会议8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堂分局
地 址: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路中堂段2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 址: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9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 东莞市中堂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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