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接待中心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总队接待中心消防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人
名 称:武警内蒙古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37号
联 系 人: 王文
联系电话:****-*******
传 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
联 系 人:杜 平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21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2001〕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2003年3月8日发布的30号令);
4、国家和武警部队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招标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警内蒙古总队接待中心消防安装工程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原武警第三支队院内;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武警内蒙古总队接待中心消防安装工程。
4、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6月。
四、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资格审查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5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址: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资格审查后原件退还,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企业能证明业绩的证明及证书(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
(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能证明业绩的证明及证书(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武警内蒙古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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