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一小2020-2021年度节能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公明一小2020-2021年度节能监管服务招标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
公明一小2020-2021年度节能监管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公明一小2020-2021年度节能监管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节能管理工作总结。
(二)节能相关数据上传。
(三)节能相关制度建设。
(四)节能宣传工作。
(五)配合学校开展节能自查工作。
(六)开展节能培训工作。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八)投标评分及要求:
(1)学校同类项目案例证明:30分(每个案例得6分;从2018年1月起,提供合同关键页);
(2)投标承诺书:10分;
(3)报价:40分;
(4)服务方案:20分,
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密封并盖骑缝章交至学校保安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评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预算金额: 4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由本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组织人员评标。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0 年 07月0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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