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或辅助投标工具线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7日15时00分。 同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线下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 应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或辅助投标工具加密后,将加密文件存储在电子介质(如U盘,具体按照采购招标文件要求)上,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同样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6楼开标会议室参加开标。 4.4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线上递交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且投标人认为是系统原因导致递交异常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开启“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申请,且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线上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 招标人在开标时间之后开始解密之前在开标现场宣布该投标人原有线上投标文件作废,并在开标现场见证下,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评标。若最终确认非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线上投标操作失败,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供应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投标失败,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异常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下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及开启申请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