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成都地铁8号线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概况
1.询价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成都地铁8号线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项目实施范围:
8号线各场段与车站空气净化器租赁以及所需耗材配置更换等后期维护。
5.工作内容:
8号线各场段与车站空气净化器租赁以及所需耗材配置更换等后期维护。
6.项目地点:成都市。
7.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6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暂定合同价时合同提前终止。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
近3年(在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响应人至少具有1个金额不低于
10万元的空气净化器租赁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注: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财务要求:无。
4.信誉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本公告后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站(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
邮 编:610200
联系人:李先生(技术)、吴女士(商务)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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