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国家油橄榄良种基地建设肥料农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凉山州国家油橄榄良种基地建设肥料农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TDLZC磋商【2020】03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国家油橄榄良种基地建设肥料农药采购项目。
3.采购人:凉山州中泽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金额:其他资金,299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竞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7.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8.竞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肥料;
9.本项目参加本才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09:00 -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领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 月 1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 月 1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凉山州中泽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凉山州中泽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通讯地址: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编:615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70@qq.com
十三、项目概述
凉山州国家油橄榄良种基地建设肥料农药采购项目
十四、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采购数量(kg) | 备注 |
1 | 有机肥 | 248000 | 每株20kg |
2 | 复合肥 | 18600 | 水溶肥性复合肥(滴灌) |
3 | 钙镁肥 | 1550 | 滴灌 |
4 | 硼微肥 | 620 | 滴灌 |
5 | 波尔多液 | 6760 | 按亩喷施 |
十五、报价部分
采购预算控制价为299000.00元,竞标人须报出单价及总价。超过预算价的竞标报价视为无效竞标。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二次运输、税金、货到就位、培训等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并通过验收。
十六、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要求:
保修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实行质量保证。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报价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按照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十七、质量要求
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竞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成交人索赔。
4.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十八、合同实质性条款
1.合同签订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2020年度内配送完成。
(2)交货地点:2020年度按业主要求陆续供货,货送到月华基地和白河基地。
3.履约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资金结算
2020年底成交人提供正式发票,采用报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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