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送气下乡工程-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11年送气下乡工程-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门头沟区2011年送气下乡工程-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28日
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门头沟区2011年送气下乡工程-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门头沟区2011年送气下乡工程-设备购置
二、工程编号:DH-2012-0427-1
三、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四、招标内容:此项目共分两包
包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液化气钢瓶(15公斤) 13715 个(国标)
2 1.5吨和3吨液化气运输车 11 辆
注:液化气钢瓶附属的皮管、阀门等,每辆车按照危险运输车辆喷标记,并且每辆车加装GPS定位系统。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合格检测报告;
7.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针对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8.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第2包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专用车辆相关资质;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六、项目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04月28日~2012年05月07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5月23日上午9:30分
开 标 时 间 :2012年05月23日上午9:3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志鹏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dhztb@sohu.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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