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度)设计

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度)设计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百禾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华讯通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人)的编号为闽正茂[2020]QZ招字第037号(招标编号)的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度)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任务的通知(永委办【20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城区监控设备新建及升级改造项目(2020年度)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永春县;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设计6个系统,分别为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超速行驶抓拍系统、不礼让行抓拍系统、机房升级改造、后端存储系统。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建设需求对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范围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此理由进行索赔。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在业主提供周边道路等有关资料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

2.5.2.内容:本项目共设计6个系统,分别为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超速行驶抓拍系统、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机房升级改造、后端存储系统。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或电子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有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0年07月03 日至202007 月07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46号)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7 月15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46号);

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身份验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暂按88825元计取,最终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该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费用,以及专家评审费、税费等各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永春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盖章);

地址:永春县 ,邮编:362600;

电话:188*****134 传真:/;

联系人:颜博扬。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46号,邮编:362600;

电话:138*****163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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