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舞剧《英雄》总导演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舞剧《英雄》总导演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 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舞剧《英雄》总导演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HYD-2020-07
2.项目名称: 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舞剧《英雄》总导演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58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及其它:
磋商文件自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白马寺观景台903室(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白马寺观景台903室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大街97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海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五丁路6号白马寺观景台公寓903室
邮编:610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2020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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