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停车场项目(四期)

金寨县停车场项目(四期)


一、招标编号:E****************01

备案编号:JZZB-GC-********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停车场项目(四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 金寨县新城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金寨县新城区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o 服务类 o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为新建两处全自动化智能停车库项目。项目地址1位于金寨县老城区金寨县红军广场附近(原五金厂位置),项目用地面积3323.66㎡(约5亩),规划车位共253个,其中停车楼机械停车位236个,室外充电桩小车停车位10个,室外充电桩大巴停车位7个。项目地址2位于新城区桂花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3963.0㎡(约5.95亩),规划车位共287个,其中停车楼机械停车位236个,室外充电桩小车停车位51个。项目概算约38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图纸。

九、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十、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3日(具体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具体细节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的特种设备资质要求(以下2.1条与2.2条仅须满足任一条):

2.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和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六层及以上);

2.2同时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中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包含六层及以上)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包含安装和维修);

3、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类证书,无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同时,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合同履约未结束的变更项目经理投标无效,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建工程但在原合同工期内变更的项目经理投标[除因“发包方与投标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情况必须更换的”以及“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外,其他原因发生变更且在合同工期内的,参加本项目的都不予接受,若因以上三种情形发生项目经理变更的须将有效的变更资料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其中标或成交无效]。合同提前履约完毕的(工程提前交/竣工验收)需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该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交/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交/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相关资料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核查,否则经查询、质疑投诉后,核实存在以上情形,但投标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6、自2015年6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单个停车库中的车位数不少于200个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库(车库为六层及以上)业绩。

备注:提供业绩合同和特种设备的检验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检验报告时间为准,合同中车位数和检验报告不一致的以检验报告为准,同时应确保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提供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或新装检验报告尚在有效期内。业绩计算规则:满足业绩要求的每一座停车库可以作为一个业绩。

7、根据六安市住建委、安监局、公管局六建法【2018】80号文件精神,对依据该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公布期限内,拒绝其参加六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机械停车设备厂家,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第1、7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第2、6条要求,非牵头方须满足第3、4、5条要求。

十二、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如因规划调整或政策性限制等因素,招标人可能取消或暂缓实施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承包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同时也不得以“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为由要求赔偿损失,相应工程款按承包人投标报价等额从工程价款中扣除,且发包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三、标段数: 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 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

十七、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楼第一开标室(具体地址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一开标室)

十八、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二十、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o 总价中位值法

二十一、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 伍拾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3日17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0年6月14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CA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880-4959。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现场提供原件的除外)。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1、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等原件。身份证均指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项目经理无需参加开标会)。

12、咨询提问途径

一律由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提问栏目进行,提问应当隐藏投标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件等,违反规定导致泄露投标人信息的,应对其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1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毛纯君

联系电话: 138*****64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郑志胜

电话:151*****372****-********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15、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备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账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陈胜,电话:****-*******189*****728

(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 184*****8782;

(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 176*****210********003787;

(3)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 ***********************;

(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 ************************005;

(5)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89061030000344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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