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贡觉县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昌都地区贡觉县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CDFJ-GJSGH12002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贡觉县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工程已由昌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项管[2012]4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贡觉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昌都地区贡觉县;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塘夏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1875.00M2及附属设施,果青日追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904.64M2及附属设施,扎郎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桑珠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47.65M2及附属设施,德措日追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47.65M2及附属设施,阿娘日追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47.65M2及附属设施,娘拉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47.65M2及附属设施;
二标段:加热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1875.00M2及附属设施,西泊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1152.38M2及附属设施,查日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龙普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龙普日追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
三标段:可青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1121.96M2及附属设施,然果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1152.38M2及附属设施,卓珍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85.89M2及附属设施,奴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47.65M2及附属设施,多宗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226.36M2及附属设施,曲吉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 ,建筑面积226.36M2及附属设施,俄然村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 ,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根沙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 ,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
四标段:台西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公安派出所,建筑面积1901.26M2及附属设施,下塘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和警务室,建筑面积904.64M2及附属设施,达莫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46.06M2及附属设施,果空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26.36M2及附属设施,塔然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76.25M2及附属设施,朗日寺寺庙管理委员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85.89M2及附属设施。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近三年(2009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叁个类似工程业绩;
3.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3.4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企业须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审查通过,投标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8日至2012年5月5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驻昌都办事处(昌都地区印务有限公司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2009年1月至今)已完工的 3 个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投标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⑤项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第⑥项提供彩色打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以前送至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都地区贡觉县人民政府
地 址:昌都地区贡觉县
联系人:张晓华
电 话: 139*****9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地区印务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人:叶滔
电 话:150*****750 133*****789 0895—*******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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