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月东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月东安置房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海月东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东至元运新街,南至新河浦涌

1.2.3 工程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10055.74平方米;规划净用地面积6832.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61500平方米,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 越发改函【2012】4号

1.2.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2.7 投资总额:工程投资限额不超过34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建筑、结构(含钢结构)、装修装饰、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梯、强电(不含外电)、弱电、智能化(含: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等通信系统,安防监控、停车场管理等安全防范系统)、本项目内的道路规划、设计等】、编制施工图概算、设计跟踪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含竣工通)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协助规划报建及消防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2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但主体单位必须是设计资质的单位。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报名时间 2012 年05月04日至2012 年05 月08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另行通知 。

1.6.2 集合地点: 另行通知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907.84万元。按本工程建安费暂按34000万元为基数,工程设计费以基价为基础下浮20%;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暂定为136.176万元(最终按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基数计算方案费),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27.235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20.426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13.6176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但每米综合单价不超过176元∕米。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需要提交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人: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12年5月

附录1

投标申请表(3-1)

序号

内容

申请人(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

1

名称(盖章)

2

法定代表人

3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4

总部电话号码

5

总部传真号码

6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7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8

本地电话号码

9

本地传真号码

10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11

电子邮箱

12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13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14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5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16

ISO9000认证号、范围

17

简介(宜300字以内)

18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19

招标人15申请日期:


附录2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序号

投标人

(联合体成员)

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简介

合同额

(万元)

完成日期

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


附录3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姓名

专业分工

专业职称

工龄

(年)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总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专业设计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结构工程师

结构专业设计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设计人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注册造价工程师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勘察审核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勘察审定人

招标人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申请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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