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

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



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04-003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和泰大厦A座13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4-00313
项目名称: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999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餐饮服务
最高限价:6999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类型:食堂服务。 3、单位名称:沈阳市振东初级中学(以下称甲方)。 4、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 5、计划服务期为:二年。二、服务要求 1、食堂用餐人数:振东中学南校区及振东中学九年部:约 153 人 2、做好食堂午餐的供应工作 3、用餐时间:午餐 11:30 时-12:30 时; 4、具体食谱: 午餐:二荤 二素 一汤 。 5、人员配备及要求 厨师3人、面点师2人、水案员6人 、勤杂8人。 (1)食堂厨师3人 要求男性,年龄55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懂得食品的营养搭配, 3年以上大灶和小灶工作经验。 (2)面点师 2人 要求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5年以上面点经验,掌握多种面点技术,如蒸食,烙饼,烤制中西糕点等多种风味面食,对精细搭配、营养有一定研究。 (3)水案员6人 要求年龄55岁以下,女,经过专业培训,3年以上水案工作经验,技术好,速度快。(4)勤杂8人 要求年龄55岁以下,女,吃苦耐劳,3年以上勤杂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要求可靠、本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卫生习惯,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本人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行为不偏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承包期内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饮食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责任状: 1、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甲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甲方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承包商的员工,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不良记录;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 2020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泰大厦A座1305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16-02。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70号新华大厦16-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振东初级中学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44-2号
联系方式:权威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1-13-6
联系方式:闫女士 ***-********
邮箱地址:lnflzbjt@163.com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
辽宁福隆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07-03附件: 振东中学采购教工餐饮服务磋商文件7.2(1).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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