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城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城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城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兴城关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镇
2.3建设规模:UBF池建筑面积517.14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UBF池土建及池内填料等工作的施工。
2.5 合同估算价:大写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2.6 本工程总工期: 100 日历天.
2.7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自200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竣工的类似污水处理项目施工项目业绩一项【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证明文件不明的,不予认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且需符合浙政发[2009]22号的相关规定。
3.3具有企业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投标企业任职文件或证明确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 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2年5月2日 8 时 30分至 2012年5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4.2投标申请人也可于2012 年5月2日至2012 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随带交易ID卡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2年5月2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本次招标施工图纸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
5.3 本工程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1日下午14:00时整,地点为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 地 址:长兴镜水蓝庭9-1-202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林厂长 联 系 人: 郑工
电 话: 135*****888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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