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商业房地产(重新一拍)的公告

海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商业房地产(重新一拍)的公告


海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商业房地产(重新一拍)的公告资产处置单位:海丰县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20.07.03 15:46:55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公 示

(2020)粤1521执恢3号

郑玉荣: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津支行(原海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津分社)与被执行人郑玉荣、陈爱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通知网络司法拍卖的有关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你公示网络司法拍卖的有关事项:

本院将于2020年8月4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5日10时止在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郑玉荣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SP2013号、SP2030号、SP2052号、SP2081号共4套商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特此公示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广 东 省 海 丰 县 人 民 法 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一拍)

(2020)粤1521执恢3号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4日10时起至2020年8月5日10时止在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72,户名: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商业房地产(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11号)。总建筑面积:47.79㎡,套内面积:28.96㎡(房产情况详见********粤询字第0002号询价建议书,请自行下载)。

评估价:513838元,起拍价:359686.6元,保证金:35000元,增价幅度:3500元(或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特别说明:根据国家及深圳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京东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及付保证金前到本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执行局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京东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收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

咨询看样及标的物详情: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8-363-020

尾款缴纳咨询电话:4008-363-020

集中看样时间:2020年7月29日15时。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致电预约看样。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发送至手机号码135*****049登记预约看样。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看样集中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该标的物地址)。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7月29日16时前向本院执行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资格经法院确认并登记后方可取得优先竞买资格;未经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1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法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担保责任。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对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八、过户: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待拍卖成交,法院收到全部拍卖价款后,仅出具《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车辆需添加停车费、拖车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的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于2020年8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丰支行,账号: ********5332],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名称及案号(2020)粤1521执恢3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成交手续。

贷款服务咨询热线:4008-363-020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额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粤询字第0002号询价建议书。

咨询电话: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平台:4008-363-020

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

法院纪检电话:****-*******

联系地址: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南侧小路坡段(与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相邻)

网址:http://www.hffy.gov.cn/

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标的列表: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萝岗路口京南华庭商铺SP2081号商业房地产(https://paimai.jd.com/item/B72B069C29394B73795F90A6C9B4C4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地产 商业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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