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宜宾县:宜宾县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2012年5月21日15时0分截止)
采购公告标题: 宜宾县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对宜宾县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公告
预审公告: 对宜宾县2012-2014两个年度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宜县采公(2011)7号 公告日期: 2012年5月2日10时9分
行政区划: 宜宾市-宜宾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详见招标公告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地位于宜宾县柏溪镇的保险分支机构或在宜宾县柏溪镇有营销部。
2、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时。(上班时间)
标书售价: 400元/份
标书发售地点: 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4号)。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2年5月21日15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等有关证件原件交由宜宾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预审,并提供复印件(1份)交采购中心留存。
(2)供应商须交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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