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马煤矿3、4号职工宿舍工程招标公告

双马煤矿3、4号职工宿舍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双马煤矿3、4号职工宿舍工程(招标编号:CSIE********)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双马煤矿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工程概况:3#职工宿舍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07.69㎡,建筑高度24m;内墙采用200mm厚砼空心砌块;外墙采用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双层,每层厚不小于150mm,外墙保温板的密度为22kg/m3;建筑外墙四周框架柱与结构梁外侧贴50mm厚酚醛泡沫板保温节能材料,燃烧性能为A级,表观密度为48kg/m3。

Ⅱ标段工程概况:4#职工宿舍为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07.69㎡,建筑高度24m;内墙采用200mm厚砼空心砌块;外墙采用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双层,每层厚不小于150mm,外墙保温板的密度为22kg/m3;建筑外墙四周框架柱与结构梁外侧贴50mm厚酚醛泡沫板保温节能材料,燃烧性能为A级,表观密度为48kg/m3。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含外墙面装修、窗)及配套的水、电、空调、通风安装工程,不包含消防、弱电、太阳能、玻璃幕墙、轻钢雨篷、室内二次装修、门、卫生间防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5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4月30日;

计划工期:33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联系人:何强、王旭,电话:****-**************)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5月25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D4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双马煤矿

联系人:马建荣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8楼829房间

(银川办事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21房间)

邮 编:750004

联系人:何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hq1692@163.com

网 址:www.shil.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4966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日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

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6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主要为上述3个人员

8

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注:原件审查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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