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交通运输局危桥加固改造及村村通延伸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2年交通运输局危桥加固改造及村村通延伸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凤台县2012年交通运输局危桥加固改造及村村通延伸工程,已由凤台县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凤民生办〔201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凤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凤台县2012年交通运输局危桥加固改造及村村通延伸工程项目位于凤台县境内,村村通道路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长约32.5Km,危桥加固改造14座。
本项目划分为2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2个总监办。
标段 | 工程内容 | 具体内容 |
01 | 村村通公路(32.5Km) | 庙瓦路、三道街路、樊庄东大路、黄湾路、八庄路、翟张路、张盛路、新邢路、中心路两段、渔场路、桂赵路、桂福路、李桥-后湖路、中心路、杨管路前刘缘路北段、马郢东路、施西下湾路、张汤路、赵埔路、徐武路、黑河路、尹东路 |
02 | 14座危桥加固改造 | 截港沟桥、刘庄桥、黑河桥马桥、大王庄桥、翟庙桥、童庄桥、姬庄桥、前进路进桥、陈庄桥、瓦房一桥、六院截港沟桥、郭桥、南管桥. |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施工监理服务周期:
01标段: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服务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日期2012年6月。
01标段:28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服务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日期2012年6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0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近三年(2008年-2010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 近三年(2009年4月-2012年4月)至少完成二个四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建的施工监理业绩,且累计里程不少于40公里。 |
02 | 近三年(2009年4月-2012年4月)至少完成二座桥梁加固改造的施工监理业绩。 |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提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
3.5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安徽省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安徽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598号文景雅居1栋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叉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25日 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皖能大厦四楼第二会议室(合肥市马鞍山路9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凤台县城关镇中山路
邮 政 编 码:232100
联 系 人:郑家新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1栋4层(马鞍山南路与九华山路交口)
邮 政 编 码:230021
联 系 人:周建林、尹巨
电 话:****-*******
传 真:****-*******
2012年5月2日
凤台县2012年交通运输局危桥加固改造及村村通
延伸工程监理招标
投标人基本状况表投标人基本状况表
单 位 名 称 | |
营业执照有效期 | |
资 质 等 级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 |
*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 |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本项目联系人 | |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单位传真号码 |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为投标人必填项,投标人需小心填写,不得有任何遗漏,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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