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jjkfq2020-3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开投(2017)7号批准建设且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乐路以北,陶泾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配套绿化景观工程,面积约29809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底前竣工

2.4招标范围: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中王里新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76日09时00分至202071614时3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地点:/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716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海盐县人民政府西塘桥街道办事处四楼408办公室(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杭州湾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大桥新区海港北路1816号

联系人:左郑华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279号海韵华庭综合楼5楼

联系人:吴立凡

电话:0573-86180035

传真:0573-86180037

202076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园林项目主管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

企业施工业绩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1个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①工程施工合同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上述①、②项不可缺其中之一,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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