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住房按揭逾期贷款清收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住房按揭逾期贷款清收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个人住房按揭逾期贷款清收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个人住房按揭逾期贷款清收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CD-JTYH-*******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采购内容及预算:个人住房按揭逾期贷款清收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采购,共分为两个合同包:
第一合同包:北京路支行14户,预算61.4万元;
第二合同包:大西门支行和碾子沟支行12户,预算27.6万元;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律师事务所已纳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律师事务所备选库。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 律师事务所应具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具有包括金融方面专家型律师;须提供事务所近3年来成功代理过不少于3起金融行业清收类型的业绩案列。
2.4律师事务所拟派项目负责人(或主办律师)应具备律师执业证,有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近3年来成功代理过不少于2起金融行业清收类型的业绩案列。
2.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2.6 律师事务所近五年来未受过任何有关律师执业方面的行政处罚。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10:00至13:30, 15:00至19:00)。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供应商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4.3报名地址: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07室。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11:00
2、地点: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办公楼(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交行办公楼12楼会议室 )。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时间:2020年7月16日11:00。
地点:交通银行新疆分行办公楼(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交行办公楼12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
金采网:http://www.cfcpn.com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16号
采购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采购代理联系人:王中华
联系电话:****-******* 132*****311
2020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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