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汽车交通融合创新试验平台一期LTE-V车辆网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智慧汽车交通融合创新试验平台一期LTE-V车辆网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徐水分公司智慧汽车交通融合创新试验平台一期项目
LTE-V 车辆网通讯设备项目
1.项目名称:徐水分公司智慧汽车交通融合创新试验平台一期项目 LTE-V
车连网通讯设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徐水智能汽车与智慧交通测试区的设备采购搭建和应用
开发,采购设备包括 V2X 硬件设备和软件开发,包括路侧设备 RSU、车端
设备 OBU、设备底层和应用层软件开发;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
装、调试设备,并进行设备使用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
原理、构成、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以及在本招标文件中未
提及的、隐含的其它必须由投标方提供的相关服务。
3.技术要求
3.1 2020.8.31 完成设备开发和搭建;
3.2LTE-V 路侧端设备(RSU):支持 Uu 和 PC5 并发;支持多种 LTE 频段;
支持北斗+GPS 双模定位;
3.3LTE-V/5G 车载终端设备(LTE-V/5G OBU):支持 3GPP R15 版本的 5G
Uu 和 PC5 并发;车规级 5G 通信模组;车规级 MCU 微控制器芯片;同时支
持 4G-LTE 和 5G NR 通信模式;集成支持国密的车规级安全芯片;一体化
天线;
3.4LTE-V 边缘计算服务器:算力高,最大 16 路 1080p 解码,16T INT8 算
力,板载 32GB 存储,可扩展 6-12TB 的机械硬盘;
3.5 支持 LTE-V 路侧端设备的交通信号机系统:最多可支持控制 72 路(24
组)信号灯,支持可变车道、待转屏等输出控制,支持集成交通流信息的
采集及处理,支持中控智能信号灯的接入,实现信号灯运行状态的实时监
控及故障报警;
3.6LTE-V 智能路侧感知设备:智能高清摄像机,支持双路 8M+1080P 高清
编码,支持自动对焦和同步对焦,红外照射距离达到 50 米,支持行为分
析、异常侦测、目标检测;毫米波雷达,探测距离达到 250 米,频段为
24GHz,具有较强的雨雪雾穿透性;路侧接入交换机,支持 8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 个 10G SFP+,转发性能达到 72
Mpps,交换容量达到 336 Gbps,支持 IPv4/IPv6 双栈。 后续根据需求,
能够进行感知设备的拓展;
3.7LTE-V 平台服务器: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地图服务器、web 服务器,8
核 CPU、内存 32G、存储 500G 以上,数据库服务器存储 10T 以上。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具备制造招标物品或销售该类产品的资格;
4.2 人员资质的要求:投标方必须在中国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具有专
业的售后服务人员;
4.3 代理资质:生产厂商授权文件;
4.4 注册资金≥2000 万元;
4.5 具有智能网联示范项目或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实施经验。
5.报名要求
5.1 报名方式
5.1.1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汽车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
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
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
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
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5.1.2 如无法在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 ****-*******/*******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11 日 11:30。
6.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报名联系人:刘洋
联系方式:****-*******/*******/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张瀛
联系方式:156*****815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3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①报名时间截止后,供应商负责人会对所有报名及缴费的供应商进行
综合评审,符合本公告中要求(详见 4.供应商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在收到
正式的电子版招标书后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② 因报名供应商不满足公告资质要求或已缴费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
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意向金不再退还;
③ 因招标方原因项目取消,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
开票将不予退款)
7.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7.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
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②开票所需信息:项目名称、缴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 gfzbb@gwm.cn,
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赵月,电话 ****-*******。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无法开具发票;b.每月 9-26 号办理开票;c.发票开具
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d. 交款后,最晚 6 个月内开票(跨年发票最晚于次年
5.31 前申请开具),逾期不在办理。
8.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9.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投诉、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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