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7部队无人机运输投送实验论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2017部队无人机运输投送实验论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2017部队无人机运输投送实验论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017部队 (采购人)委托,拟对32017部队无人机运输投送实验论证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2017部队无人机运输投送实验论证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2020-3LS-1002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部队资金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机型一无人机3架(不含备份机)、机型二无人机3架(不含备份机)、无人运投智能管控系统及试验、试用、制作纪实视频、试验论证报告等采购需求所含全部内容。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进场,须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
3.服务地点:当雄县境内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20000.00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条令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无人机技术服务;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所有现场飞机操作人员必须具有AO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
4.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或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本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执行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执行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报名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和地点: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 月 6 日至2020 年 7 月 10 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3.本次招标公告第四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因项目具有特殊性,报名供应商须自备刻录光盘拷贝招标文件。
注: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27 日早上9: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佩戴口罩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
十、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017部队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乡蔡公堂路15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2*****187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娘热路1号,民航局院内)
联 系 人: 尹凤
联系电话:139*****081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7 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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