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塘大塘边路122号之一厂房出租交易公告

温塘大塘边路122号之一厂房出租交易公告

交 易 公 告

招标编号:DCZBGG2020-274

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受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茶下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温塘大塘边路122号之一-厂房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保证金

资产地址

资产图片

*******

经营性资产

31437.40平方米

20年(每5年递增10%)

471561.00元/月(免租期5个月)

*******.00元

温塘大塘边路122号之一

隐 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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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本标的物业分两期交付使用,第一期物业21408.40平方米于2020年7月31日交付使用,第二期物业10029平方米于2026年7月31日交付使用;本标的物业不具备消防安全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房产所有权证。

三、行业要求:教育(基础教育)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一)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1、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在排污、排烟、噪音、作业时间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 2、竞投人注册地为东莞市的企业法人,且在招标公告前已完成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验资报告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且不接受个人和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或房产中介等业务且不含实体生产经营业务的房产中介代理机构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二)中标规则:
1、按平台规则确定竞标人出价(每平方租赁租金单价)高者确定中标人【特别告知:本《公告》工程改造按物业场地向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含消防工程、高压线迁改、变压器、装修装饰)并按图施工,如需改变需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入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今后因租赁纠纷解除合同,中标人追讨该工程改造款补偿时,以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为依据;如无,按司法裁判机关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为准,评估费用由乙方负责。改造款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能遵守并承诺全部履行招标人与原承租方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于2020年4月3日签订(联合技校)签订的《补充协议之二》所有条款内容。(《补充协议之二》可向本中心或业主单位索要)

3、中标人于招标投标结束当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

(三)中标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前置义务:

1、因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前期施工,中标人须于《中标确认书》签订日起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对招标租赁标的物已前期实施的补偿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围墙、淤泥清运、平整”等等工程费用及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195万元整。

2、中标方需于《中标确认书》签订日起7天内完成高压线迁改设计方案,协调周边商铺、企业并取得其签名同意后提交招标人。还需承诺7月30日前完成改迁埋地。

3、中标方需于《中标确认书》签订日起30天内提供由电力施工资质公司出具安装变压器的设计方案作租赁合同的附件。

4、中标方需于《中标确认书》签订日起30天内提供由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出具标的物符合教育使用功能的装修改造设计图册或方案作租赁合同的附件。

5、中标方需于《中标确认书》签订日起30天内需提供由建筑设计院审核盖章,出租建筑物的消防工程设计图纸作租赁合同的附件。

(四)招标标的物《物业租赁合同》签订:

(1)中标者履行上述前置义务,则招标人与中标方签订标的物《物业租赁合同》;

(2)《物业租赁合同》文稿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可通过中心网站或前台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07月10日 17点0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中心进行核实,未完成信息登记、资料核实的,不得参加竞投。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八、交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07月11日 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存入到指定账户(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DCZBGG2020-274;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投人要求是同一人,直属关系除外,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账户名称: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

银行账号:****************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

九、看样时间

本中心与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0年07月07日,上午10:00-11:0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本中心或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0年07月03日2020年07月10日

十一、竞投时间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信息 (重要提示)

(一)标的物未办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标的物或《物业租赁合同》约定内容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概由中标人负担(标的物因招标人原因损毁灭失责任除外)。

(二)招标人与原承租方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于2020年4月3日签订(联合技校)签订的《补充协议之二》重要内容告知:

1、中标方需承担因场地置换和物业置换所需完成的运动场工程、围墙工程、排水排污工程、高压线迁改工程、电房工程、消防工程、学生宿舍水电工程、学生宿舍热水工程、空调安装、地面清理工程、地面硬化、玻璃房改建、大门改建、公共卫生间改建等工程,以及该工程投入约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需要现场勘察并与招标人、原租赁人了解,并按招标人要求与《补充协议之二》约定内容施工、验收,含消防工程、高压线迁改、变压器、装修装饰)。

2、工程改造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含消防工程、高压线迁改、变压器、装修装饰)施工,投入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今后因租赁纠纷解除合同,中标人追讨该工程改造款补偿时,以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为依据;如无,按司法裁判机关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为准,评估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改造款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3、招标人与原承租方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于2020年4月3日签订《租赁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约定的“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茶下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义务”概括性由中标方实施。

4、中标方所提供的图册、图纸等相关资料,确保与现场地和建筑物结构一致,严格按提供的图纸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方需在2020年7月30日完成高压线迁改埋地工程,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拖延,如有延误收取10000元/天罚金。

6、竞标人需在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宿舍楼D栋改造、变压器安装等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如延误同意业主收取10000元/天罚金。

7、中标方能报名成功参与竞投,或能与招标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的行为视为其遵守、知悉并自愿执行或履行本《公告》(含公告附件《物业租赁合同》)的内容。

(三)中标人需负担标的物的变压器报装、首次消防配套设施的报装与费用负担,以及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具体约定内容详见公示的《物业租赁合同》附件)。

(四)《租赁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实际履行期间可能存在原承租方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的部分变更要求,若该变更要求合法合理,则中标人需同样负担义务。

十三、取消中标资格及违约责任:

(一)若中标方于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前拒不依规履行本《公告》任意义务,招标人可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

(二)中标人拒不依规履行本《公告》任意义务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没收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

(三)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本次竞标弄虚作假的竞标人,自本标的物招标结束日起一年内不得再行参与招标人任意项目的竞标。

(四)具体约定详见本《公告》公示的《物业租赁合同》附件。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茶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袁志群

联系电话:135*****887

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东城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

网址: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0二0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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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厂房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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