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行政执法公示

接受委托行政执法公示



一、委托依据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书》

二、委托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三、委托权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保护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职能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与执行。

四、委托责任

对受委托实施的卫生行政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委托期限

2020年6月1日开始。

六、委托机关

嘉荫县卫生健康局

七、接受委托机关

嘉荫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委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