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阜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索引号 | ********0047/2020-00300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阜宁县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7-03 |
文号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其他 |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阜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盐城市委办公室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阜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盐办〔2019〕6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阜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 科级。
第三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业和 信息化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资源集约利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贯彻实施省市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先进制造业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拟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采集、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组织拟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
(六)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八)推进全县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
(九)指导和推动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社会和经济领域信息化发展、智慧阜宁建设等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 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
(十一)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 制造业融合发展、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企业自动化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拟订大数据管理的标准规范、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统筹推动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拟订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规划和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管理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培育发展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组织拟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十五)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优化行业管理,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第四条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规划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 秘、宣传、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督查督办、会务、后勤等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行政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初审转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产业转型升级科(工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提 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协调推进全县汽车产业发展;承担推进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的综合协调;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全县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工业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导和推动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动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专卖管理。
(三)运行监测协调科(中小企业科) 。提出工业经济近期 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推进企业争先创优;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 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 提供规范服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指导中—132 —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协调军工能力调整、资产重组、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推广工作;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军品科研生产,承担单位保密资格监督管理;负责军民两用双向转移等相关推进工作;参与武器装备科研合同管理和军品免税等事项;负责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推进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配合做好民爆行业生产、销售许可证管理和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负责全县船舶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四)投资与技术改造科(新兴产业科)。统筹工业和信息 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指导工业文化培育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牵头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推动产融合作。
(五)装备工业科。拟订和实施装备制造业发展、两化融合、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与企业技术创新;指导和推动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组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及国产化;牵头智能制造工作,推进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统筹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培育创建工程;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组织全县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工作。
(六)信息化发展科。推动全县信息化统筹发展;拟订并 实施全县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跟踪推进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协调推进智慧阜宁建设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涉 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智慧阜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订促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布局、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拟订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物联网、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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