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19年省追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

建平县2019年省追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


建平县2019年省追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的采购公告

建平信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建平县财政局农业股委托,对建平县2019年省追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项目编号:JPZFCG-JZXTP-2020-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需求

01

建平县2019年省追加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太阳能路灯项目

太阳能路灯388盏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52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852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谈判方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灯杆、灯具、光伏板、锂电池等),有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项目部所有成员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谈判。

3)谈判方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的检测机构出具的6米、7米、8米灯杆检测报告,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40W与50W灯具检测报告、140W与160W的电池板检测报告、120AH与150AH蓄电池检测报告、控制器检测报告。

4)谈判方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5)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7月07日8时30分起至2020年07月09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建平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谈判者,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建平信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装订成册。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07月13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09日

九、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平县财政局农业股

地址:建平县环城路11号

项目联系人:付东英

联系电话:189*****655

采购代理机构:建平信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路8号(中兴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施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建平信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51e43-7bbb" target="_blank">附件:建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路灯 示范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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