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南监区、第二女子监区监内伙房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监狱南监区、第二女子监区监内伙房生活用煤招标公告
浙江省金华监狱南监区、第二女子监区监内伙房生活用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JHJY2012-016
浙江省金华监狱南监区、第二女子监区监内伙房生活用煤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项目全年概算约37万元,招标选定定点供应商1家,供应期限壹年,为省金华监狱南监区、第二女子监区监内伙房提供生活用煤。
2. 质量要求:发热量≥5800大卡,全水份<10%,挥发份≥28%,含硫量<1%,燃煤排放的污染物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3.3 投标人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
3.4 具备独立的仓储、物流能力;
3.5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中标联系人非省监狱系统副处以上及本监狱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3.6 本项目公告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炭经营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 2012 年5月3 日至2012 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到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218办公室)报名,须递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为 2012 年5月15日下午14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浙江省金华监狱机关205会议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为 2012 年5月 15日下午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浙江省金华监狱机关205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浙江省金华监狱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开化
联系人: 施先生
电 话:****-******** 传 真:****-********
8.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以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保函)的形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交纳。
招标人开户名称:浙江省金华监狱
招标人开户银行:金华市农行蒋堂支行
招标人开户帐号:***************(双休日不受理)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据为准,原件备查)
浙江省金华监狱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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