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画室设备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画室设备招标公告

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画室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画室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画室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内容:共两包。第一包:手脚(男女)石膏像(4套),阿波罗胸像(4个),阿格里巴胸像(4个),阿里斯托芬(海盗)石膏像(2个),贝多芬半面(4个),贝多芬半面(切面)(4个),贝多芬胸像(4个),贝利夫人胸像(4个),布鲁特半身像(4个),大大卫头像(4个),大琴女胸像(4个),大五官实面像(4套),儿童胸像(4个),俯视的维纳斯胸像(阿里阿德涅)(4个),格达密那塔头像(4个),荷马胸像(4个),肌肉解剖头像(4个),解剖全身(4个),解剖头像(2个),解剖头像(4个),解剖弯手臂(4个),决斗士胸像(4个),克力克拉胸像(4个),劳孔胸像(4个),罗马夫人胸像(4个),罗马青年(小布鲁特)头像(4个),马尔斯胸像(4个),马塞(胜利者)胸像(4个),米开郎基罗头像(4个),面冠妇人(4个),摩西挂面像(4个),莫里哀半身像(4个),商业神(麦丘利)胸像(4个),少女躯干(4个),石膏几何体(12套),石膏像 马头(4个),石膏像大躯干解剖(4个),石膏胸像阿波罗(2个),维纳斯全身像(4个),维纳斯头像(4个),维纳斯胸像(4个),西沙罗头像(4个),小大卫头像(4个),小卫头像(2个),亚历山大挂面像(4个),亚历山大切面像(4个),勇士胸像(4个),战士(战神)胸像(4个),掷铁饼者(1个),石膏静物(4套),不锈钢锅(4个),不锈钢锅(8个),不锈钢学生快餐杯(4个),金属茶壶(4个),金属铲(8个),金属冲茶壶(8个),金属勺(8个),铜火锅(4个),大白瓷盘(16个),大白瓷碗(16个),豆青雕刻九龙至尊梅瓶(2个),豆青铃铛瓶(4个),珐琅彩笔洗(4个),仿古纯釉里红笔洗(4个),仿古青花釉里红橄榄瓶(2个),黄地珐琅彩双耳瓶(2个),鸡血红双耳尊(8个),开光珐琅彩天球瓶(4个),郎红葫芦瓶(4个),郎红陶瓷花瓶(8个),郎红陶瓷四方镶器(6个),郎红陶瓷香炉(8个),郎红天球瓶(6个),郎红釉茶圆瓶(8个),青花图案天球瓶(4个),青花瓷笔筒(8个),青花瓷笔洗(8个),青花瓷茶壶(8个),青花瓷花瓶(8个),青花点工缠枝莲葫芦瓶(4个),青花四方镶器(2个),小白瓷盘(16个),小白瓷碗(16个),颜色釉雨过天晴瓶(8个),釉里红缠枝莲小碗(8个),雨过天晴葫芦瓶(8个),仿真蔬菜红辣椒(12鞭),仿真蔬菜南瓜(20个),仿真蔬菜茄子(20个),仿真蔬菜青椒(20个),仿真蔬菜蒜(12鞭),仿真蔬菜土豆(20个),仿真水果菠萝(20个),仿真水果火龙果(20个),仿真水果橘子(20个),仿真水果梨(20个),仿真水果李子(20个),仿真水果柠檬(20个),仿真水果苹果(20套),仿真水果苹果猕猴桃(20个),仿真水果葡萄(20个),仿真水果桃子(20个),仿真水果香蕉(20个),高脚杯(12个),鸡尾酒杯(12个),蓝玻璃水杯(12个),白玻璃水杯(12个),马灯(8个),啤酒杯(12个),香槟杯(12个),小白酒杯(12个),纯色丝绸(浅色)衬布(80块),纯色丝绸(深色)衬布(80块),棉麻质地(浅色)衬布(200块),棉麻质地(深色)衬布(200块),织锦缎(各种花色)衬布(80块),棉布(深色)衬布(80块),棉布(浅色)衬布(80块),板凳(160个),画板(80个),画板(80个),画架(80个),静物台(20个),静物台(20个),设计操作台(80个);第二包:美术写生静物灯(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2011)-13-8-J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属非生产厂家须提供第一包石膏类第1-50项、瓷器类第59-86项、其他设备第119-125项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30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标书售价为2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2年6月12日 上午08:0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年6月12日 上午0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 编:030001

电话:0351----******* 传 真:****-*******

招标程序咨询人:樊 宁 联系电话:0351-*******

常翠云 联系电话:****-*******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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