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跳水馆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游泳跳水馆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07-1565
经广东省政府同意,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本代建项目的招标人,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6]12号)的规定,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代建单位。邀请有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使用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0年亚运会省属场馆游泳跳水馆项目。
2、工程概况及规模: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为甲级体育建筑,项目主要由体育场馆、室外辅助运动场,相关附属用房,露天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等组成,其中体育场馆地上三层面积23800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9200平方米,下部为钢筋砼结构、屋盖为钢构件及索膜结构,用地面积86884平方米,座位4000个。
3、项目估算总投资:25654.8万元。
4、本项目估算代建服务费约484万元。
5、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6、项目工期: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暂按2007年8月1日)起计,至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止,工期为884日历天,且必须无条件在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7、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黄村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北面、中央湖面西南侧。
四、招标内容: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组织设计优化和招标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五、报名时间:2007年6月 28 日至6月 29 日的9:0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经工商年检合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中至少一项:
(1)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类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2)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监理甲级资质;
(4)综合甲级工程咨询资质;
(5)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 3 年的财务报表无拒绝或否定意见;②具备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一次性开具2566万元人民币银行履约保函的能力(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
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要求:①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经济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 5 人;②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人、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一人;③项目总负责人需至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项目管理师注册资格中的一种资格。
5、投标人自 2001年 1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25000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全过程设计管理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证明文件;全过程设计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绩可以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项证明文件的其中一项。)
6、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自 2001 年 1 月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或以上人民币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全过程设计管理或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项目或项目代建(项目管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任职一年以上,正在负责其他代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和已经中标其他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提交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报名时应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资格证、社保证明、业绩原件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核对,其中:(1)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的业绩必须是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文件;(2)全过程设计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咨询、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业绩可以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三项证明文件的其中一项。)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9、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1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7 年 6 月 29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附件一要求,按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证明满足报名资格合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必须携带至报名处供招标人核对,经核对后,双方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共同签名确认,并将该表与报名相关资料一起当场密封后,保存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后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标的依据。
八、其他事项
1、投标申请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项目总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
3、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正式IC卡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
5、本次招标若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而导致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 传真:***-********
招 标 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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