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情况
预算共590万元,共分为3个包,A包预算198.88万元;B包预算187.35万元,C包预算203.77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1采购内容:计量检定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数量:详见“预算情况”
包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A | 高精度气浮式高精度测量仪 | 1 | |
刀口尺装置 | 1 | ||
发动机转速测量仪校准装置 | 1 | ||
四轮定位仪全自动检定装置 | 1 | ||
电子停车时间计时收费表检定装置 | 1 | ||
粗糙度检查仪 | 1 | ||
加油机计量检定专用车 | 1 | ||
尘埃粒子计数器计量校准装 | 1 | ||
实验室专用超纯水机 | 1 | ||
酸度计检定装置 | 1 | ||
呼吸机分析仪 | 1 | 可报进口 核心产品 | |
婴儿培养箱 | 1 | 可报进口 核心产品 | |
灌装机标准器 | 1 | ||
密度计检定恒温水浴槽 | 1 | ||
B | 音速喷嘴法气体流量标准装置 | 1 | 核心产品 |
热量表检定装置 | 1 | ||
音速喷嘴式燃气表检定装置 | 1 | ||
自动气象站铂电阻检定软件 | 1 | ||
工作用廉金属热电偶均温块 | 1 | ||
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钳形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 | 1 | ||
标准温度计标准装置玻璃液体温度计读数装置 | 1 | ||
铂电阻检定装置用全温段标准铂电阻 | 1 | ||
温湿度表检定装置恒温恒湿箱/露点仪 | 1 | ||
C | 5000KN和3000KN标准测力仪及测量显示器 | 1 | |
铆钉拉拔仪校准装置 | 1 | ||
光学象限仪 | 1 | ||
0.1级标准扭矩扳子 | 1 | ||
便携校验台 | 1 | ||
便携液压校验台 | 1 | ||
实验室校验台 | 1 | ||
实验室校验台 | 1 | ||
全自动活塞式压力计 | 1 | 核心产品 | |
全自动活塞式压力计 | 1 | 核心产品 | |
活塞式压力计 | 1 | ||
气体活塞式压力真空计 | 1 | ||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装置 | 1 | ||
逆反射标志测量仪检定装置 | 1 | ||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装置(动态) | 1 | ||
机动车检测设备响应时间测量仪 | 1 | ||
汽车制动检验台滑移率测试仪 | 1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满足拟采购设备的技术要求和相关实验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照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和要求执行。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供货方提供的标的物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保证采购方在中国人民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中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供货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2设备的运行、保养过程中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因行业要求,需要在危险的环境中进行测试的需提供额外的保护措施。
4.3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要求详见后附件一。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无。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完成时间:国产设备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交货,进口设备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之内交货。
6.2项目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 设备调试完成后,协助采购方编制相关的设备操作程序、维护等作业指导书。
7.2根据采购方需要,供货方免费派出技术人员进行调试安装等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7.3为保证技术服务的及时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供货方须提供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材料;实验室设备为进口设备的,供货方在此证明材料基础上,还须提供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8.1售后服务
8.1.2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包括设备安装,直到用户能正常使用和维护仪器。
8.1.3质保期:一年可竞报。
8.2验收标准:
8.2.1设备需满足国家检定规程或国家校准规范的具体要求。
8.2.2标的物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范围内的,必须具有“CCC”中国强制认证,否则验收不合格。
8.2.3标的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交货时应提供海关报关单、商品检验单等手续。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三、论证意见
专家名单:郭成浩;马广存;马美范
论证意见:同意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7月6日起,至2020年7月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德州市东方红路与崇德五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鲁北质检中心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卓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雨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48号中联花园B区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
附件:********cc1d/****************7.pdf">需求方案.pdf
发 布 人:德州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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