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招标公告



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项目编号:JH20-210100-01741)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1741
项目名称: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89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回龙岗公墓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
最高限价:人民币89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尾气设备数量:15台;五、尾气主要设备要求如下:1、15台尾气监控显示屏必须完整清晰有效,出现故障及时更换。2、接管:做好防热维修工作,防止风机室内温度超35℃以上高温工作影响空气压缩机正常工作。3、蝶阀:确保蝶阀及气动电磁正常工作,及时更换气管气阀配件。4、风冷器:定期1月清除风冷器内积灰,保证内胆畅通,器体温度250℃以下,冷风机电机正常工作。5、旋风除尘器:工作前清除除尘器内灰尘,检查蝶阀是否正常,器体温度是否超高。6、除硫除硝器:工作前认真检查器体是否有漏水现象,各气体阀门、电磁阀是否正常,及时清除故障。7、布袋除尘器:火化炉工作时应认真观察布袋除尘器负压是否正常,布袋结灰是否超标,要做到每天下午先除灰后上灰。电磁阀、气动阀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更换配件,一年更换一次布袋。8、活性碳器体:活性碳器体正常工作周期为三个月更换器体内活性碳颗粒,质量应保证烟气排放后无烟无味,器体温度在70℃以下。9、引风机装置:每天尾气工作前后应认真查看引风机是否正常,连接对轮、设备温度、轴承座、油标线是否正常,应做好置换风机准备工作,检查烟囱是否漏气,6个月换一次机油。10、压缩机:火化工作时应随时观察空气压缩机工作是否出现温度超高、停机、气压偏低、不启动现象。如出现此问题,立即停止尾气工作,用直排工作,2000小时更换一次机油。11、冷干机:检查压缩机正常工作后应立即观察冷干机是否正常工作,防止水进入到压力容器内。12、压力容器:启动压缩机后应及时查看压力容器、压力表数值,防止气体超高现象出现。13、过滤器:每天尾气工作前、工作后都应清除过滤器内积水及气缸内积水,防止进入布袋除尘器。14、大绞龙机:每天出灰时应认真查看大绞龙机是否正常工作,每月给轴承座注油1次。6个月更换1次轴承,定期6个月检修保养1次电机、减速机。15、提升机:工作时认真查看提升机电机、减速器、绞龙器工作是否正常,出灰是否正常,轴承座3个月注1次油,6个月维修保养1次电机及减速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6日至 2020年7月13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响应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扫描件发到syzbzx02@163.com,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将以电子版形式提供《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该表填写时间为准。 2、供应商完整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后,必须将该表格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回到syzbzx02@163.com,否则视为没有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甲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丽、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周荔
电话:***-****************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07-06附件: ********51e43-773e" target="_blank">发售稿********-火化炉尾气除尘配套物品服务.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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