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显示器公开招标公告
医用显示器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医用显示器 1台
二、项目编号:2020-LZX-1052
三、项目概况(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技术性能名称 | 参数性能要求 |
一 | 主要用途 | 体检部拍片室阅图 |
二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
*2.01 | 品牌类型 | 世界著名品牌,自主生产超过15年,国内医院用户≧200家;在北京地区设有厂家办事处,且营业时间10年以上。 |
*2.02 | 屏幕尺寸 | ≥30英寸 |
*2.03 | 外框及机架 | 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支持上下,仰俯,左右旋转。 |
2.04 | 横竖屏转换 | 支持横竖屏转换,自动硬件旋转自适应,不用软件调整。 |
#2.05 | 屏幕分辨率 | ≥4200×2800 |
2.06 | 成像色彩 | 支持彩色成像 |
*2.07 | 外壳 | 采用绝缘非金属材料外壳 |
*2.08 | 屏幕类型 | TFT AM彩色LCD IPS |
*2.09 | 像素间距 | ≤0.1686mm |
*2.1 | 最大亮度 | ≥2000cd/m2 |
*2.11 | 校正亮度 | ≥1000cd/m2 |
*2.12 | 对比度 | ≥1200:1 |
*2.13 | 观察角度 | ≥170度(水平/垂直) |
*2.14 | 显示屏色彩/灰阶 | ≥30bit |
*2.15 | 响应时间 | ≤35ms |
#2.16 | 输入接口 | 拥有显示端口 |
2.17 | 电力消耗(标称) | ≤200W |
#2.18 | 显卡 | 配备同品牌医用专业双头显卡(需提供显卡实拍图片,图片中需体现品牌名称等信息)。 |
2.19 | 查找表 | 内置于专业显卡。 |
*2.2 | 图像局部放大 | 在阅片时针对某一区域可放大,形成一个高对比度、高亮度的观察区域,此区域符合DICOM标准,满足医生对微小病灶的精细观察(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21 | 视野所见屏亮度自动调节 | 在多显示器浏览时,工作主屏亮度不变,辅屏亮度自动降低,无需手动调整,从而减少由辅屏带来的光线干扰(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22 | 虚拟屏幕 | 在阅片过程中可生成虚拟小屏幕,作为写报告使用等(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23 | 光标定位 | 光标可在不同分辨率显示器间定位(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24 | 光标自由移动切换 | 光标可在不同分辨率显示器间的任意位置自由移动切换(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25 | 屏幕亮度均匀 | 通过逐像素校准技术,使每个像素的显示均匀一致,提高图像显示的准确度(需提供专利证书)。 |
2.26 | 校准传感器类型 | 前置一体化高精度传感器,可定时自动检测并实时进行DICOM校准(需提供专利证书)。 |
*2.27 | DICOM校正 | 具备同公司版权质控软件,具备在线和本地实时DICOM输出测量及自动校准(需提供软件名称和安装光盘图片,可现场演示安装及校准过程)。 |
*2.28 | 亮度校准 | 通过传感器技术和质控软件,实现在质保期内,显示器亮度始终保持为校准亮度,保证图像显示的准确可靠。 |
2.29 | 柔光技术 | 可提供屏幕前灯光供用户观察文件;也可提供背景光,减少视觉疲劳(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30 | 快速帧放功能 | 数据装载更加迅速,连续显示多帧图像时无伪影,使移动图像更加清晰,显示更多微小细节,需通过FDA的乳腺断层成像认证。 |
2.31 | 一键亮度倍增 | 可以瞬间提升亮度超过2000nits,显示更多细节(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32 | 具备乳腺断层成像支持技术 | 具备乳腺断层成像支持技术,需提供相关乳腺FDA声明。 |
*2.33 | 可分屏使用 | 可配置成2个6M彩色显示器使用,为医生同时提供更多信息,方便诊断,提高工作效率。 |
*2.34 | 图像克隆 | 可将显示器的图像同时克隆到投影仪或大屏幕显示器上,无需额外设施,能够实现图像缩放、变焦、平移等(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35 | 倒置功能 | 在图像观察区内启动该功能,可呈现造影效果提供不同的视野(需提供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资料)。 |
2.36 | 配置触控板 | 可配置触控板,更流畅的进行图像操作(需触触控板实拍图)。 |
2.37 | 灯箱模式 | 可在屏幕指定区域形成一个高亮度区域,配合专门的胶片夹,可在屏幕上直接观察胶片,并方便和屏幕显示图像对比。 |
2.38 | 勿打扰工作模式 | 软件采用勿打扰工作模式,自动进行全网实时监控。 |
2.39 | 故障自动排除 | 可通过监控设备对故障终端进行故障诊断、故障报告及自动排除,以确保使用过程均符合医疗标准要求。 |
2.4 | 提供不可更改文本工作报告 | 可根据用户要求定期出具不可更改文本的工作状态报告,作为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的参考,并可作为医疗纠纷中被采信的举证文件。 |
2.41 | 产品认证 | 通过FDA、CB、CE、UL、CCC认证。 |
2.42 | 生产厂认证 | 通过ISO9001认证、具备ISO13485专业医疗设备认证。 |
三 | 配置要求 | |
*3.1 | 培训 | 系统项目实施初步完成后,投标人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的使用向采购人使用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对系统软件的讲解、演示产品的性能、系统各部分结构、系统各功能模块的工作原理,及系统各功能实现的界面及具体操作步骤,投标人承诺所有培训内容均为免费服务。 |
3.2 | 技术文档(软件) | 系统验收时需提供至少包含以下文档:项目建设论证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数据结构、系统架构、业务流程说明、接口文档、验收报告、系统安装说明、系统服务器部署情况、管理员使用手册、用户使用手册、培训记录、系统源文件(可选)。 |
3.3 | 技术文档(硬件) | 系统验收时需提供至少包含以下文档:硬件签收单、接口文档(可选)、验收报告、使用手册。 |
四 | 配套耗材、试剂、名称 | 无耗材及试剂 |
五 | 网络接口是否需要,是否收费 | |
六 | 保修 | 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五年质保,包含40000小时的背光保修(需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免费维护期结束后年度服务费不超过软件系统金额的10%。 |
说 明 | 1.带“*”号条款表示必须具备的设备技术标准,不满足为无效标。 2.带“#”号条款表示加分项,满足此条款加分,不满足此条款减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
5.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以上三证合一证照)。
6.有稳定的办公或生产场所。
7.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购买标书后,在开标前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项目公示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投标人需登录网址http://183.60.29.7:8090/ 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
2.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电话通知网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资料明细详见报名网站通知消息栏。
3.投标人需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
4.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发售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电话通知投标人。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7.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发售地点现场发售。
8.标书售价:1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联系方式
姓名:李萍宋翠霞
标签: 医用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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