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B区二期1#-9#楼及地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B区二期1#-9#楼及地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B区二期1#-9#楼及地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代号:2020-410651-70-03-046798,招标人为 鹤壁千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B区二期1#-9#楼及地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4.9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地库、人防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等。计划建筑高度:1#-8#楼地上17层,地下2层;9#楼地上2层,地库地下1层;1#-8#楼主体工程为剪力墙结构,9#楼及地库为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雁荡山路东侧、天山路南侧。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工程投资:约1.2亿元;

2.5计划工期:750日历天(因环境或扬尘治理停工除外);

2.6招标范围及内容:鹤壁市文化旅游风情街区项目B区二期1#-9#楼及地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即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2)工程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设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安装等建设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EPC)包设计、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建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截图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本项目支持鼓励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总承包;依据《关于支持鹤壁市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得通知》(豫建办【2019】343号)规定,联合体中市内注册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涉及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事宜双方仅指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招标人对成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事宜责任,成员方与本工程发生的一切经济事宜均由牵头方承担。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方交付。

3.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CA数字证书,于2020年 7 月 6 日至2020年 7 月 10 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点击“会员登录”进行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并同时在系统内发布“答疑澄清文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8 月 6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智慧鹤壁西门)第一开标室。

 (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鹤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hbtf)。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hbtf格式),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投标无效。

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网上加密上传、开标评标等相关事宜。

2.潜在投标人首次网上报名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成为中心会员,具体操作程序请查看网站首页中“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网上报名须知”、“征集注

册投标人会员公告”。

3.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登录界面,进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hym/)”网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5.请潜在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开标当天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参加招标活动,进行现场解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与开标当天解密时所用CA数字证书必须为同一CA数字证书,否则,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成功。

注: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参加,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资料外,投标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河南省“健康码”绿码、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单位认可的“健康码”或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证明),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场。因投标人不能出具有效健康证明或体温不正常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申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千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亚电话:****-*******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文化旅游 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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