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佳苑施工升降机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新城佳苑施工升降机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北京建筑公司新城佳苑施工升降机租赁二次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ZTDJJX2020--007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2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工程施工升降机租赁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JX2020--007 ![]() 1.1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升降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实施的首次公开招标租赁施工升降机(一包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2.1 项目概况 南京市禄口新城佳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包括8栋高层住宅、2栋配套服务楼和1个基层社区中心及地下车库,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584.68平方米,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491,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19264.46平方米。其中1#至8#楼为高层住宅为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设计层高为24层,建筑高度为69.6米;9#、10#配套服务楼为多层框架结构,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为8.1米;规划基层社区中心规划容积率不大于1.2,设计层高为2层,建筑高度11.55米。项目设计户型为经济适用房,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烈度为7度。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消防、弱电管线等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江苏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威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5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5月11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3.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在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设备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设备出租服务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服务商。 3.2 许可和认证要求:拟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应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备(可委托)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委托其他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提供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3.3供应能力要求:具备符合要求的设备不低于30台及相应的安装、服务能力,能确保准时进场安装,及时提供服务。 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其企业年度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组织机构健全,重视设备租赁、安装、维修保养等环节过程管理控制,拟提供租赁设备出厂年限5年以内且质量有保证,设备状况良好,必需提供每台设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设备产权备案证明,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2015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设备可不提供);能够依据施工现场状况编制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施工升降机安拆方案。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投标设备单项目中标额200万元及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设备租赁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应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供应额不少于200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并制定专项措施,能够做到供应、服务及时,服务周到。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0年7月12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帐 号:********7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各投标人在2020年7月28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0年7月28日8 时30分至9时2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禄口新城胜利河以东、汉韵路以南、乾清路以西 联 系 人:郝海青 电 话:185*****751 电子邮箱:********0@qq.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范玉涛、高占坡 联系电话:8824 6684 ![]() 8.1 附件一:机械设备租赁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城佳苑安置房二期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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