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
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可采用审计与评估公司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项目,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两者之间以资质较低者确定为牵头单位。
该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一年。该项目投标报价为≤60%。
2.2服务内容:由第三方机构(包括联合体)负责,做为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完成涉及相关单项委托服务事项。主要有:
1.次年2月28日前出具青海省供销集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次年2月28日前对企业财务部门编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
3.次年2月28日前出具财务情况表复核说明,包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表、附表及其指标数据进行复核并作复核说明。
4.次年2月28日前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测评,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送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5.在对集团出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在次年5月30日前出具出资企业财务评价书。
6.按照相关要求,针对目标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相应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7.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委托开展股权投资后绩效评价事项。
8.其他需要提供报告的服务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入围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评审时间前7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其入围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该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商住楼9楼)持本投标邀请书及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包括联合体双方)(参考招标文件格式)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留存备案,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21号可可西里商住楼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0年07月13日17时00前以邮件或纸质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青海省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芦女士
联系电话:****-*******
2020年07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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