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乐安镇思游中学景观工程(中远广场)项目

安化县乐安镇思游中学景观工程(中远广场)项目


安化县乐安镇思游中学景观工程(中远广场)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06日


采购人(全称):安化县乐安镇中心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科源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安化县乐安镇思游中学景观工程(中远广场)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安化财采计【2020】60号

(3)项目内容: 安化县思游中学景观工程(中远广场),包括景观水池、景观亭、景石、挡土墙、花岗岩栏杆、车行道(沥青路)、名仕墙、通透式围墙、栽植绿化、给排水系统等工程。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00元

大写:壹佰玖拾万零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1。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项目完成验收后自动终止。

(2)履行合同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

(3)履行合同的方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4.付款:

通过竣工验收后,2021年春节前甲方支付到工程总造价90%,其他部份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R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时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4 份,采购人执 2 份,供应商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 7 2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 银 行:

帐 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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