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四区)二期工程管理、设计、、施工一次性招标公告

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四区)二期工程管理、设计、、施工一次性招标公告

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区)二期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20]第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区)二期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已由赣州蓉江新区经济发展局赣蓉经发投字(2020)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社会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州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赣州蓉江新区蓉江花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四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41812.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0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14万平方米。本项目不建设配套小学,配套建设安置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项目,包含二地块(RJ04-A02-01)、三地块(RJ04-A04-02)、四地块(RJ04-A05-01),总建筑面积为309156.98平方米,总建安费约9.93亿元,其中二地块建筑面积约102125.37平方米,建安费约3.36亿元,三地块建筑面积约91249.68平方米,建安费约3亿元,四地块建筑面积约108301.61平方米,建安费约3.57亿元。

2.3计划工期:

2.3.1工程管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直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2.3.2设计工期:各单项工程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完成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3.3施工总工期:各地块施工工期为1000日历天,各单项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工期,根据各单项工程具备的条件先后开工,具体各单项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一次性招标模式,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完成项目的工程管理和设计、工程施工(含设备采购)等工作。

(1)工程管理部分:工程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以及合同、信息、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结算直至项目整体移交以及对应各阶段的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各种政府报审、报批手续等。

(2)设计部分:包含建筑部分(含总图)、市政园林、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协调配合工作、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不含人防工程、智慧社区弱电工程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3)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配套建设安置区内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人防、弱电工程(不含智慧社区弱电工程)等配套设施。

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单位资格要求:

(1)工程管理单位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或②):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工程管理、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3家(若为3家的,其中1家须为项目管理方,1家须为设计方,1家须为施工方)。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所拟派的人员,只能承担对应的工程管理、设计或施工工作,否则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3投标人人员资质要求:

(1)工程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单位委派。

(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4)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名,提供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提供 2019年7月1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投标人所拟派的人员注册证书(岗位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各类人员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工程实际的施工进度按需进场完成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各项工作。当现场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或以上拟派人员专业配备无法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要求时,中标人应按业主要求根据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无条件增派相应的技术人员。费用不另行计取。

3.4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4.1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3.5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6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及被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投标人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其他类型(投标人)”-“房建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849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开标场所告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其他

7.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3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7.4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邮箱********1/********/mailto:rjxqzjj@163.com">rjxqzjj@163.com。

7.5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投标人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调整工作流程:投标人若来自疫情重区域,应自觉申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涉及的投标文件、证件原件及电子锁等资料在签到处交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投标程序进行开标,其投标评标结果投标人必须认可,投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参与本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2)严格进场人员核验:

①严禁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境外返回赣州人员、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人员进入行政审批大楼及交易场所。

②进场人员手机扫描“章贡区电子通行证审验码”,二维码显示为绿色的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

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 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湖北等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进场人员须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方可进入大楼及交易场所,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

(4)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①进场交易人员尽量走楼梯至开评标场所,在开评标现场保持适当距离就座、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不在大楼公共区域逗留。

②要全程佩戴口罩,用过的口罩不得随意丢弃,配合交易中心做好不定时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③体温检测高于37.3℃或其他新冠肺炎疑似情况的人员,立即安排在应急隔离室进行暂时隔离,同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严格场所内的用餐管理:尽量不在场内用餐,因时间问题确需用餐的,通过外卖平台或食堂提供配餐,分散用餐。保持场所卫生,用餐后的垃圾统一放置放在五楼开水间垃圾桶。

(6)事后疫情情况主动报告: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电话****-*******

(7)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积极配合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对不配合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其进入大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相关防控要求按照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及“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文件规定执行。

(8)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承军法定代表人:赵阳

地 址: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地 址:赣州蓉江新区516双创产业园

联 系 人:潘欣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电 话:156*****986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20年 7月 6日

标签: 工程管理 棚户区改造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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