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电子物证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电子物证鉴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17-15一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CH*******
项目名称:电子物证鉴定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司法鉴定项目:手机、电脑、服务器、导航设备、伪基站、移动硬盘、计算机硬盘、U盘等电子设备和其他器件;
机内存储卡:手机、随身听、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等;
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打印机、电话机、各种声像设备等;
密码破解,各种光盘检验,软件检验,数据库数据恢复,现场数据、网络数据检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需打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否则无效)。对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罚、重点关注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⑷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
⑸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
5、投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甲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投标。
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9、市级及以上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市级及以上司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17-15一层
方式:
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17-15一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标诚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5号东普写字楼一层17-15
联系方式:王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
电 话: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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