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无害化处理站工程需求评审公告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无害化处理站工程需求评审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子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其农村无害化处理站工程进行招标,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组织采购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项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农村无害化处理站工程
三、预算价:517.46641万元
四、论证事项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或者代理机构提出(写明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逾期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5*****88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潞阳门南路淮海宾馆院内东楼二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
需求论证专家意见表 | ||||
项目名称 | 农村无害化处理站工程 | |||
采购人 | 长子县农业农村局 | |||
预算金额 | 517.466410万元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或职务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李琼 | 高工 | 山西省第三建筑设计院 | ||
冯浩 | 工程师 | 长治市住建局 | ||
齐捷 | 经济、法律 | 长治市国库支付中心 | ||
专家意见 | 李琼 |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厕所改造实行了环保节能,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采购的需求目标,实现了新农村建村。具体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 ||
冯浩 |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了行业标准等规范。落实政府采购等标准规范,实现了新农村建设,长子农民,农民需求的目标,项目数量,地点确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履约时间和验收方法和标准在合同中约定。 | |||
齐捷 | 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政府采购等标准规范,实现了新农村建设,长子农村,农民群众需求的目标,采购数量实施地点明确,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履约时间和验收方法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
山西垚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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