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20年农村公路护栏增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其以上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农村公路护栏增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0Z004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0年农村公路护栏增设工程 5、交付地址:航头镇 6、交付日期:1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10、最高限价:359.3101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 12、项目联系人:周园园 13、电话:150*****254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06 2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09 2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7-06 22:00:00至2020-07-09 2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31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31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环科路515号1号楼51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2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的授权代表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或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3.3 供应商参加现场磋商应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3.4 磋商二次报价一览表及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一正三副(A4幅面,长边胶装)。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供应商未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无效。3、现场踏勘: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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