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JHN-WZ-BJ-BL***-********10-2020-0516
2020-2021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就本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含税价格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2021年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组织形式:企业自主采购。
4.采购方式:网上比价。
5.供应商类别:办公家具类。
6.采购内容:办公桌、四门卷柜等。(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
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叁佰元整(小写:505,300.00元)。
8.交货地点:沈阳地铁各车站及各场段。
9.交货方式:指定地点交货。
10.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
1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选人须按合同总金额的2.5%交纳履约保证金。
12.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0年7月8日14:00时,踏勘地点为沈阳地铁一号线车辆段。合格供应商若未参加现场踏勘,则取消其报价资格,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资格以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二、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下列报名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基本报名要求(见附件二)。
2.其他要求:
(1)能提供从配件生产厂家进货渠道证明的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提供证明文件;
(2)具备大型生产能力,生产设备包括数控电自开料锯、板式家具全自动生产线、UV滚涂油漆产品生产线、大型中央吸尘系统等,提供证明文件;
(3)可提供原材料检测报告,包括板材、木皮、油漆、五金等检测报告甲醛含量不等高于0.5mg/L;成品检测报告,包括办公桌、椅子、会议桌、钢柜等检测报告甲醛含量不等高于0.5mg/L。
三、报价
1.除满足报价原则(见附件二)外,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有符合本项目要求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有权参加现场踏勘(如有)并参与项目报价。
(2)其他要求:①报价人须仔细核对“用户需求”内的所有物资参数及要求,在充分理解并确认无错误、无停产等问题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报价人在答疑及澄清时限内未对“用户需求”提出任何疑议,则其中选后视为能够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并按约定交货期限供货,如中选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能完全响应“用户需求”及时供货,则视为违约行为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②如供应商资格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要求,那么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作出警告处理。
2.答疑及澄清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0日11:30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项目在线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7月10日 16:00时(逾期无效,以网站系统报价提交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中选人(以下简称“乙方”)完成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95%合同款。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无息)。
五、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特殊质保期详见附件一(用户需求),并须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和生产企业售后承诺执行,以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间为起始日。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或无法按要求实施,要求进行变更的,除非出现以下情形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原生产厂家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
(2)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3‰计收,乙方延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 联系方式
甲 方: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沈阳地铁大厦
邮 编:110141
联系人:苏禹竹
标签: 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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