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综合档案馆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便民服务中心、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综合档案馆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呼发改投字[201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莫旗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已由呼发改投字[2011]126号批准建设,莫旗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由呼发改投字[2011]6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均为莫旗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莫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西段,新莫旗一中南侧。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431平方米,其中莫旗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4897平方米;莫旗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莫旗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188平方米。
2.3计划工期:2012年06月03日开工--2012年12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在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莫旗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洪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大街农技校住宅楼
邮 编:021000
联 系 人:刘英明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hlbem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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