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嘉苑二期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和嘉苑二期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天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崇川区同和嘉苑二期消防维保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响应。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同和嘉苑二期消防维保项目。
二、招标范围:同和嘉苑二期建筑面积:207790平方米,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三、服务期限:一年(12月)。合同到期后,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要求进行维保,年度考核均分在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可续签第二年维保合同。
四、项目预算:崇川区同和嘉苑二期消防维保项目:人民币145453元。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与之相关的内容,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的工作场所、设备仪器、从业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基本信息截图并确保可以登录查询;
3、投标供应商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原来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拟派现场维护人员年龄(男)不得超过53周岁、(女)不得超过48周岁并提供个人2019年1月以来的医院体检报告书;拟派现场维修电工及焊工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现场维护人员、电工、焊工每个工种不应少于2人,但可1人持有多个工种证书;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为拟派本项目组所有成员及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连续6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的3个合同金额在16万元/年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税务发票等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试验室(提供投标供应商试验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提供试验室的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营业用房租赁合同和房租税务发票);
9、投标供应商须就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若投标供应商非南通市范围内注册单位,须承诺在南通市范围内设立分公司或代维公司,并在中标后提供相关材料供采购单位核实,若不能提供有效的材料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所有的违约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供应商在南通市范围内设有分公司,则中标后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如在南通市范围内有代维公司,则中标后提供代维公司针对本项目与投标供应商的合作函,代维公司必须具有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且工作场所、设备仪器、从业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信息公开”栏目的本单位基本信息截图并确保可以登录查询。
10、供应商投标前须踏勘现场,并领取踏勘现场证明方可投标。现场勘察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提供免费材料(耗材)详细清单,详见附件3。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六条中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评标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谈判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谈判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7月17日14 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谈判小组将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谈判。
十、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天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38*****129。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
联系人:顾新春 电 话:189*****922/138*****439
邮 箱:ntcjzb@126.com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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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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